[奥运随笔]我们的奥运会,了不起的奥运会

丑角 发表于 2008-08-21 14:18:20

韩乔生老师说:“世界纪录就像玻璃瓶,一次次被运动员们打破。”

这么说来,我们的运动员们其实很不厚道,那么多尘封了十年二十年的玻璃瓶,还要一个一个挖出来打破。

我说“我们的”,而不是“中国的”。

所有来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,都是“我们的”。

虽然笑称本届奥运会中国队“拿金牌拿到手软”,但其实我的心态已经提前进入了“天下大同”的境界,看到精彩的比赛和出神入化的发挥就兴高采烈,反倒不在乎谁能折得桂冠。原本,遵循奥林匹克精神,奥运就因该是一个世界性的庆典,尤其当庆典的场地还选在家里,就更让人超级高兴。

埃蒙斯既有成绩又有滑稽,上次脱靶抱得美人归,这次大概要添贵子了吧。

菲尔普斯绝对是条长得像人的鲨鱼,咦,你说是蛤蟆?

肖恩·约翰逊人长得可爱,技术也独领风骚。

伊辛巴耶娃的空中舞蹈让人叹为观止,撑杆跳女王独步天下。

哎呀哎呀,鸟巢田径场被牙买加黑旋风扫荡了,但是其他选手也全都跑得漂亮。

昨天观看男子200和女子400栏决赛的时候,被运动员们所展示出来的力与美震撼得无以复加。

我由衷地感谢上苍赐予我一双眼睛,让我来欣赏这样光辉照人的美丽。并为此倾倒。

博尔特张开双手,率先冲过终点,就像风一样!风王之后,众风接踵而至!

健美的形体,强壮的肌肉,快速的动作与反应!什么样的神手才能塑造出这样的骨肉与筋腱?

早在文明还没有产生之前,这就是人类所欣赏和追求的原始的美:健康之美,强力之美,迅捷之美。它们是生命之歌,是超越之舞。在这些最原始,最基本,然而确是最激动人心,最淋漓尽致展现出人类生命的辉煌的绝美瞬间面前,所有那些裹着“文明”外衣的,被扭曲的,曲意逢迎的审美观都要甘拜下风!

国家体育场被称为鸟巢。鸟巢,实至名归,在这里,人们的确像鸟儿一样飞翔起来了,向更高处,更远处,向着人类的极限翱翔!

奥运精神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诠释:更高,更快,更强。永不停息,挑战自我,超越极限。

北京奥运会,拉开你的幕布,我们注定可以仰望人类众星闪耀的一个又一个瞬间。

北京十六天。每一天都在创造历史!每一天都有传奇诞生!
关键词(Tag): 奥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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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别向我道歉

丑角 发表于 2008-08-20 09:02:32

昨天看到刘翔退场,今天看到他向全国人民道歉。虽然早有准备,不过,心里还是有点不是滋味。

我知道无论如何,刘翔一定会道歉。但是,我真的不希望我也成为他道歉对象中的一员。

他欠了我什么呢?

我没有希望他一定要拿金牌或者一定要跑,其实,看到他走下来的时候,我除了觉得惋惜,还有些高兴,因为我一度担心他会拼着两条腿跑下去。看到他退赛,网上炸了锅,我倒是很想对指责他的那些人说:砍下你的双脚,然后给你一块金牌,你愿不愿意来换?

沾血的金牌根本不是荣誉,而是残忍。

事实上,我很想向你道歉。

我们给了你那么沉重的期盼,那么沉重的希望。十三亿人当中,只有你曾成功,所以,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你会一次一次满足我们,却全然没有考虑过你的感受。

真是对不起,我们自己不能做到,所以把十三亿人的重量全部加在你的肩上。

如果你一定要道歉,请你不要把我算在里面。你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我的事情,接受你的道歉,我情何以堪?

我不希望你一定摘金夺银,我只希望你能轻松地去跑,快乐地去笑,在赛场上升华你的骄傲。是不是世界冠军都一样。

对不起,还有,谢谢。

谢谢你圆了中国一百年的梦。

有人说你是英雄,有人说你是狗熊。

但你只是个人。一个曾经以黄种人、中国人的身份问鼎奥运田径场的人。

有人说,那是昨日的历史,不值得一再提起。然而,哪怕昙花一现,历史也的确真实存在。你所书写的那个瞬间,它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“英雄”两个字便可以涵盖。

一个传奇,属于我们时代的传奇。
关键词(Tag): 刘翔 奥运 退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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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他妈的郁闷!

丑角 发表于 2008-08-15 09:28:21

为啥辞个职都这么费劲儿,就是扣着我不让走?我不想再在这里浪费时间把自己当成消耗品消耗了!干着这种有违我的原则,有损我的骄傲的事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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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矢

朝圣者 发表于 2008-07-08 17:46:21

人们说他是个傻瓜。

可是我忘不了,那么多比他聪明百倍的人,到头来还是走上了这个傻瓜一开始就选择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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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我走了。

水母 发表于 2008-07-04 14:51:24

上午领回了两证,学生证上也盖上了大大的“此证作废,存做纪念”。东西全部打了包,我的床早上还乱得一团糟,现在却裸出了床板,今天晚上就不住在这里了。度过五年的校园,现在要正式说再见了。

别了,交大。

别了,我在这里付出的心血。

别了,我在这里不顾一切追寻的梦想。

别了,我在这里度过的那些痛并快乐的日子。

别了,我在这里的欢乐。

别了,我在这里的忧郁。

别了,我的绝望和痴狂。

别了,我的秘密的恋爱。

别了,我的散漫和火焰一样的热情。

别了,我的年少轻狂。

别了,我的同学们。

别了,我喜欢的和说过坏话的老师们。

别了,两旁栽满银杏的道路。

别了,芳华园的花和明湖的鱼。

别了,我只差柱子和墙没有尝过的食堂。

别了,每到建筑系测评就被从屋顶骂到地基的图书馆。

别了,开架库3厅我的秘密基地。

别了,19和20被我住得凌乱不堪的宿舍。

别了,昔日我们上课时还是黄色桌椅,上演过羽绒服事件的思东。

别了,5教适合听音乐的扇形阶梯教室。

别了,我总是在那里被椅子夹到的思西。

别了,思源4层宽敞的屋顶。

别了,总是被我取笑的全亚洲最高的校门。

别了,南门外的夜市,小店卖的肉夹馍和鸡蛋灌饼。

别了,机器里满是病毒的学生服务部。

别了,我总过只发过35个贴子的特思。

别了,每个假期回家的硬座学生票和之后那些悠闲的假期。

别了,即使不是周日也可以睡到日上三竿不起床的日子。

从现在开始,我要为生计奔波。那些无忧无虑的,只需要担心成绩和考试的日子再不能够回来。

别了,我的大学。


报道时用过的旅行箱虽已破损丢失,但我却仍清晰得记得五年前九月九日那天的情景,那时的我们还是孩子,青涩、稚嫩,天真而自负。天气那么晴朗,南门小树林里阳光斑驳洒落在迎新的横幅上,仿佛燃烧着的火焰。一切都理所当然地应当充满光明和希望。

红颜弹指老,刹那芳华。

对于我来说,已经流逝的一千年并不比即将到来的一瞬更漫长。

我的青葱岁月也小鸟一样,再不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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